八封遗书出自一个刚满十八岁的青年,因无法偿还交通事故的三万元赔偿而以生命作为代价,喝敌敌畏而死。八封遗书中有写给警察的(表明自己是自杀;表明自己以命偿债;表明一切与家人及他人无关);有写给交通事故的受害方的(表明自己不是不愿意偿还医疗费,只是无法可想,只能以命来偿还);最让人动容的是写给母亲的——首先是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无法回报,结束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对交通事故赔偿的解决,以便不给自己的父母增添负担;对自己的母亲把自己推出家门的一瞬间,感到无助、无奈、心灰意冷,对人世感到无可留恋。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