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湄潭县的一对新人结婚当天新郎发生意外烧伤未能与妻子共同拜堂,因当地习俗结婚当天好朋友都会想方设法收拾新郎,有的用剪刀把新郎的裤子剪成布条,脸上头上涂满各色油漆涂料,有的还找来一些破烂捆在新郎头上身上。新郎曾凡旺结婚当天就被朋友们这样收拾了一把,因油漆很难洗掉于是朋友们帮其买了汽油进行擦洗,由于汽油着火点比较低挥发性又比较强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这次意外烧伤给曾凡旺的家庭生活压力非常大,于是他决定把参加他婚礼的11位朋友还有湄江加油站肖长武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最终法院判决由全体被告和第三人肖长武共同分担原告损失的50%即343160元。(经济与法 2010年 第2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