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作客宿豫广播电台宿迁爱心广播网FM106.3《律师在线》节目
时间:2010年7月18日周日10点至11点
地点:宿迁爱心广播网 FM106.3
主持人:引嘉 单单 侍艳楠
嘉宾: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姜亚春律师
法律专线节目直播时间:每周六周日上午十点至十一点
本期节目话题:青少年犯罪
主持人:曾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山18岁少女用塑胶袋勒死父母并碎尸一案,于2010年6月10日下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就被告人齐萍萍的犯罪动机、其父母亲是否在被杀前吞服安眠药、齐萍萍精神是否正常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直至庭审结束,审判长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果。
指控:杀人伴尸四天照常上网
据检方指控,2009年9月11日晚,住在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某出租屋的被告人齐萍萍(河南鹤壁人),因父母争吵闹离婚,先后用黑色塑胶袋将父母勒死,随后到超市购买水果刀和锤子将父母的尸体肢解并用塑料袋分成42袋装好,部分尸块还被水煮。齐萍萍作案后和父母的碎尸待在一起,直到4天后邻居发现时她还坐在电脑前上网。令人吃惊的是,在杀死父母后,齐萍萍还发短信将此事告知了网友。
辩称:父母被杀前已服安眠药
面对检方的指控,齐萍萍承认了自己杀害父母的事实,但是其辩称父亲患有严重的脑血栓,母亲患有抑郁症,两人均表示不想活了,还托她从当地医院购买了安眠药,并在被杀前吞服了安眠药。齐萍萍称,当时看到父母出现呕吐、抽搐等症状,便想解除父母自杀时的痛苦。
对此,法院依据医院所开具的相关医药清单,断定医院没有售卖安眠药给齐萍萍。根据尸检结果,死者胃、肝等器官也并无安眠药成分。对于被告人齐萍萍的辩解,法院表示不支持。
鉴定:被告意志清醒无精神病
根据中山市医学会的精神鉴定,齐萍萍并无精神疾病,在杀死父母过程中,其意志清醒,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齐萍萍犯罪事实清楚,在主观上和客观上,均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极为恶劣,造成了极为不好的社会影响,应依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对话
法官:为什么要杀父母?齐萍萍:父亲患上了脑血栓,行动不便,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废人,便想到要自杀。母亲又患有抑郁症,父亲死了她也不愿苟活于人世。所以,两人吞服了安眠药,我看他们表情很痛苦,就下狠心成全他们离开人世。当时我也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所以在下手的时候不再有所顾虑。
法官:你觉得会被判什么刑?
齐萍萍:死刑,杀人要偿命的,不是吗?我觉得很对不起父母,辜负了他们的养育之恩,现在判什么刑我都愿意接受。假使我还有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会安分守己,踏踏实实做个好人。
亲友求情
大伯:请求法院不要判死刑
齐萍萍的大伯告诉记者,他要向法院递交四份请求书,代表全体亲友请求法院能从轻处理。“2004年,萍萍的爷爷、奶奶相继去世;2008年,她的小叔又得病死了;2009年,萍萍父母亲又被她杀了。萍萍是我唯一的侄女,如果她被判死了,那我们这个家几乎绝后了!”
小姨:案发后她才知自己是养女
齐萍萍的小姨李女士向记者证实,由于姐姐夫妇不能生育,齐萍萍出生3天时是她抱养给姐姐的。直到案发后,齐萍萍才知道自己是被抱养的。“我们两家平时很少来往。2007年,萍萍在河南老家读初中的时候,还在我家住过一段时间,她性格内向,很少说话,但学习成绩还不错。自从她考到中山的一所大专院校后,我只见过她一次。”
主持人:这起案件的庭审过程是怎么样的,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姜亚春律师:好的。
杀双亲女孩
当庭翻供称父母吞安眠药自杀,她只是“帮父母解脱”
“我只想帮助他们解脱,当他们绝望时,生死已经算不了什么。”齐萍萍在法庭上平静地说。1991年出生的她去年将父母杀害并碎尸,昨天(31日)下午,该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齐萍萍当庭推翻自己原来的口供,称在杀害父母前,父母已服下安眠药准备自杀。齐萍萍的大伯向法庭提交求情书,请求饶侄女一命。
庭上辩解:父母吞服安眠药自杀
检察官念起诉书期间,齐萍萍表情平静。检察官一念完,齐萍萍就表示自己有话说:“我杀他们之前,他们已经吃了大量安眠药,准备自杀。我是看他们很痛苦,才帮助他们解脱。”
齐萍萍称,父亲原来是名司机,得了脑血栓之后,无法工作,将车也卖了,觉得自己是个废人,很早就有自杀的念头。而母亲则把父亲当作唯一的依靠,父亲想自杀,母亲也跟着自杀,一家人都很绝望,她决定“成全”父母。
齐萍萍在庭上称,父母主动吞食十几片安眠药后准备自杀,但母亲出现了呕吐、痉挛等反应,非常痛苦,于是她用塑料袋先后将母亲和父亲闷死,以帮其“解脱”。
现场:“小绵羊”庭上讨生路
从开庭到休庭的两个多小时里,19岁的齐萍萍脸上看不到激动的表情,更没有掉一滴眼泪。面对公诉人和法官的提问,齐萍萍手握着话筒平静作答,话语清晰,声音是软软的“绵羊音”,完全是一副平常小女生模样。不过,警方恢复了她相机里的照片,发现有大量自残照片。
检察官问:“为什么你在审查起诉阶段改变自己的口供?你原来在公安侦查阶段曾做了多次交代,每次口供都相符合。”齐萍萍回答:“那时候我一心求死,所以把一切严重的都往身上揽。现在我想活,对生活有希望。”齐萍萍坚决地对法官表示,自己对公安部门所做的口供只有部分真实,庭审上说的才完全真实。
“我很后悔杀了他们,假如法院判我死刑,我也没有意见。如果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绝不会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休庭后,齐萍萍和大伯、小姨等亲人相见,终于流下眼泪,圆圆的脸涨成通红。
“请留她一命吧!”头发花白的大伯齐贵喜称,自己兄弟3人两个弟弟都死了,希望留下这个侄女。
四大悬疑
1 父母是否吞安眠药自杀?
齐萍萍称,当晚父母已有自杀之意,吞食十几片安眠药。安眠药是之前一个月内,齐萍萍分别用3个化名,从3家医院分多次购买的。
检察官出示了两家医院的药品单,同时法医检验了齐萍萍父母的胃、膀胱等器官,没有检出安眠药的成分,也未能检出其他有毒物质。
2 如何杀害两个大人?
检察官称,齐萍萍杀死母亲时,父亲已经劝齐萍萍自首。父亲因生病,四肢无力,所以无法进行制止,反而被女儿所杀。
律师则表示,其父没有呼救,这反而证明齐萍萍所述的父母吃安眠药自杀一说很可能成立,其父当时处于昏迷状态才无力反抗。
3 如何肢解两具尸体?
肢解尸体并非容易的事情,齐萍萍在庭上讲述了该过程,检察官提供了相关物证。齐萍萍说,杀害父母之后3个小时,她将父母尸体拖到洗手间,碎尸并不顺利,齐萍萍找来锤子和菜刀,弄了一晚上,只碎了很小一部分,但菜刀却砍钝了。
4 年龄是否满18周岁?
检察机关根据身份证和户口簿认定案发时齐萍萍已满18周岁。
齐萍萍在法庭上称:“母亲为了让我早点上学,故意将年龄报大了1岁,所以案发时,我未满18周岁。”但在昨日的庭上,律师和家属都未提供相关证据。
主持人: 一位花季少女因为父母吵架离婚,而将其残忍地杀害碎尸,事后,还坦然在出事的房间里上网,直到被警察发现,这是日前发生在中山市一件令人发指的案件。事情发生后,引起轩然大波,到底是什么让孩子的心理严重扭曲?
姜亚春律师:其实,这起悲剧本可以避免,如果不是少女父母经常吵架导致家庭不宁,让孩子无法感受到来自任何一方的爱,悲剧也就不可能发生。正如湖南春雷青少年特训学校资深青少年教育专家胡奇辉表示,在孩子成功之路上,家庭环境很重要,一直以来,人们总觉得单亲家庭的孩子容易出现问题,其实,不管是单亲还是双亲,重要是让孩子获得健康的爱,有的家长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尽管家庭矛盾已很多,也还是凑合着。殊不知,这种压抑的气氛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
可以说,少女残杀父母的悲剧是源自于家庭教育的错位,父母不知给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只是一味的吵架,让孩子感觉不到生活的希望。其实,即使父母之间因感情不和彼此都希望离婚,大可以与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不应该在家里经常吵闹,让孩子内心产生一种厌倦生活的阴影。夫妻感情不和在很多家庭都或多或少会出现,但是,如何给孩子营造更好的生活学习环境才是作为父母应该考虑的。显然,这对夫妻只顾及了一己感受,将女儿的感受抛在了一边,笔者认为,最终酿成惨剧离不开家庭教育的错位。
胡奇辉表示,不少问题孩子形成的背后都是问题家长,这些问题家长或是把自己意愿强加在孩子身上,由此对孩子的事情上面都想掺和,上面都想控制;或者便是对孩子管得太松,认为把孩子交给老师就万事大吉,很少关心孩子们内心的需求等等。而这些家庭教育方式往往是对孩子的“残杀”,在得不到宽松快乐的学习环境和得不到父母的关心时,承受不了压力的孩子便容易爆发,最终酿成悲剧。
主持人:通过这个案件,您对案件有是什么看法呢?
姜亚春律师:通过这个案件,我们至少应该思考以下问题:
首先是隔代教育的问题。由于父母打工在外,长年不在身边,一些孩子从小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在其成人之后,与父母自然就产生了感情隔阂。而爷爷奶奶的溺爱,又使得这些孩子过分脆弱,将来不能很好地面对社会,产生心理的恐慌和不适应。有些爷爷奶奶用过时的方法教育孩子,又容易助长孩子的逆反心理。溺爱和教管过严都是不好的,现代家庭教育应该建立在理解和沟通的基础之上。所以不仅是爷爷奶奶,即使年轻父母也需要学会如何做家长。而爷爷奶奶的隔代教育,这里存在“双层代沟”的问题,更需引起重视。
其次是对孩子心理卫生的关注。有些家长自己从小受过苦,以为现在给孩子足够的钱花,让他们吃好穿好,就万事OK了,却不知道随着现代社会环境的变化,孩子面对的各种诱惑、产生的各种心理问题,不是简单地给钱花就能解决的。象此案中的少女有了钱,打扮非常前卫,但精神却很空虚,痴迷网络,经常性服食安眠药,早恋,失恋后又心理扭曲,这些都需要家长、老师们来关怀的。可是我们的许多家长或者忙于赚钱,无暇顾及,或者知道孩子的问题后,却不能正确处理、引导,引起孩子进一步的逆反心理。而我们的许多老师仍然是分数第一,升学率至上,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过分过少。其实,中国从幼儿园到大学,都应该设置心理咨询辅导人员,把我们的教育从关注考试向“培养健全的人”的方向矫正。否则,这些孩子郁闷了,只能在QQ上向陌生人倾诉,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最终发展到杀人碎尸的程度。
第三,作为外来打工人员的子女,许多人童年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老家农村,长大后随打工的父母进入新的城市,会产生一定的自卑感或生疏感,如何帮助他们与新的城市相融合,让他们在当地交到可以互相关怀、互相帮助的知心朋友,也是要引起重视的,否则他们就会成为当地同学群之外的孤岛,加重其心理孤独感和排斥感。
第四,虽说现代人的思想解放了,结婚、离婚非常自由、自主了,但也不能行之草率,家长要考虑到离婚对孩子的巨大伤害,而不是毫无责任感,将婚姻和家庭当作儿戏。此案就是由父母闹离婚引发的,值得深思。
第五,学校和社会要进一步引导和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学生多读好书、欣赏优秀的影视作品,而不是一味沉迷在网络聊天和网络游戏中不能自拔。该案件中的少女就是沉迷网络聊天的典型,而她在杀人碎尸后,仍然轻松上网,并且更新了自己的QQ空间,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主持人:在我们国家刑法职工适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有哪些呢?
姜亚春律师:
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还处在生长发育之中,他们既有容易被影响、被引诱走上犯罪道路的一面,又有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的一面,因此从我国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出发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规定了两条重要的原则:一是从轻处罚的原则;二是不适用死刑的原则。以下来分析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
(一)未成年人犯罪可以适用的刑种
1、管制。管制是五个主刑中最轻的刑种,其特点是:犯罪人虽被判处刑罚,但未被剥夺人身自由。管制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可不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对未成年人适用管制刑,其优点是:在服刑的同时,未成年人依然与其家庭成员在一起生活,不影响其、工作和生活,而且能够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关爱及帮助,有利于对其思想和人生观的改造。
2、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刑期短(1-6个月,数罪并罚也不超过1年),就近服刑,而且服刑期间还享有回家探亲和发给适当报酬的待遇。它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对犯有较轻罪行的未成年人适用拘役,也是一个较好的选择。但要注意,对未成年犯适用拘役的,应当与成年犯分别关押。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中适用范围最广泛的一种刑罚。其特点是:幅度大(6个月至15年,数罪并罚时不超过20年)、适用面宽(既可适用于较重的犯罪,又可适用于较轻的犯罪),便于法院根据不同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犯罪分子判处不同期限的徒刑。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有期徒刑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在服刑期间,未成年犯年满18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2年的,仍应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
(2)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当配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4 、罚金。罚金是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主要适用于贪财图利或与财产犯罪有关的犯罪,也适用于少数妨害管理秩序的犯罪。其特点是:对追求不法利益的犯罪分子判处罚金,既能起到更现实的惩罚与作用,又可以从经济上剥夺其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预防其再次犯罪。罚金在刑法分则中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
主持人:本期节目接近尾声,我们提醒未成年人做好人生的选择题,因为人生永远在做选择题。少男少女们在这里要牢记几个原则:
1、无论好或坏,自己不学,谁也教不会;
2、任何一种选择都是其他机会的放弃;
3、在有所得的时候要考虑有所失;
4、对人生要有规划;
5、遇到处理问题要及时沟通。
希望我们所有的未成年人在面临人生抉择时都能做出正确选择,拥有一个自由、健康、快乐的生活。
感谢各位听众的收听。也再次感谢姜律师做客直播间。节目之后,听众朋友有法律问题可直接拨打姜律师的电话咨询,号码为13013900543,也可以登录宿迁律师网WWW.SQ148.CN留言,也可以登陆www.sqlsw.net留言
姜律师:再见。
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
姜亚春律师
201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