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聘请律师的几个误区

发布时间:2010/6/19  浏览数: 7595 次  浏览字体:[ ]
  

宿迁律师网

  误区之一:

  什么是律师?恐怕人们的认识大都比较模糊,以为名片上印着律师头衔或自称为律师的都是律师;某些单位在招聘时将公司专职法务人员称作律师,其实这些都是误解。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也就是说,只有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俗称律师执照)的才是真正的律师。而目前社会上冒充律师名义办案的“黑律师”甚众,不仅乱收费用,办案质量也相当低下,严重扰乱着法律服务市场。人们在聘请律师时应切记辨明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误区之二:

  人们往往有这样的观念,以为只有“官司”缠身时才有必要聘请律师。其实在平时一遇到法律问题就应向律师咨询。花费不多的咨询费,却可避免不必要的金钱和时间浪费,实是明智之举。还有,不仅是大公司,还是规模较小的公司,聘请一个常年法律顾问是很有必要的。近年来,国内不少城市已出现了私人法律顾问,预计再过几年,拥有私人律师与私人医生会成为普通百姓的选择。

    误区之三:

  律师在人们中的形象很不错,这大都是沾了港台美国影片中大律师以及国内某些 知名律师风采的光。而律师界的人士则心里明白,律师的日子并不好过。中国的律师业总体上尚处于比较初级的水平,“单干户”、“万金油”仍是大部分律师的特点, 什么案件都办的律师还占着相当大的比例。但可喜的是,在北京、上海等地,一些规 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集团已经组建,并出现了一批在某一领域有相当专业水平的律师 。律师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