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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FM106.3宿迁爱心广播网《律师在线》专题:机动车保险理赔指南

发布时间:2010/6/13  浏览数: 7580 次  浏览字体:[ ]
  

宿迁律师:FM106.3宿迁爱心广播网《律师在线》专题:机动车保险理赔指南

时间:2010年6月13日周日10点至11点

地点:宿豫广播电台宿迁爱心广播网  FM106.3

主持人:单单

嘉宾: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姜亚春律师

法律专线节目直播时间:每周六周日上午十点至十一点

本期节目话题: 机动车保险理赔指南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哪些情况下可以去索赔
1、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 
2、别人的车相撞了 
3、车撞人
4、车风档玻璃碎裂。
5、事故中司机或乘客受伤
6、车自燃
7、车丢失(或被抢)。

理赔流程
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5、领取理赔款。
定损单是理赔依据
      通常定损单的维修价格是指汽车完全修复所需要支付的费用,除非在汽车维修时保险公司发现新的零部件故障,需要重新定损,否则定损单的维修价就作为保险公司需要给予车主的理赔款依据。
异地出险的施救和理赔
    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务必及时报案,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定损施救。车主绝不能自行维修汽车或人力推车,有时聪明反被聪明误,由于擅自拖运维修汽车而造成车损扩大,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负责理赔的。
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还需要第一时间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作为理赔凭据。假如定损员难以在预定时间内做好事故定损工作,车主也能通过这些照片与实际维修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私了事故要留证据
     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方便了事故双方,但部分驾驶员对“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及规定不了解,以为只要由责任方掏钱私了就完了,连交警都不通知到现场,结果在保险理赔时就很麻烦。

特别提示:
(1)发生事故时不要私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小损失理赔不值得
     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交通事故之后如何索赔

  投保容易索赔难,这是目前我国车辆保险业中的现状。造成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的利益点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不少车主对车辆索赔缺乏必要的常识,所以引起索赔时的困难。引起这种困难,既可能是投保对保险条款的了解不全面,也可能是在事故发生后处理方式不当造成的。投保时不认真考虑只是留下了隐患,而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而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则真的是损失惨重。赔偿的额度、指定维修厂家的修理质量、车辆丢失后的赔偿金额,赔偿的期限,不同的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的标准和工作流程,熟悉这些,既可以为您选择投保的公司作参考,也可以使您在出险后做到心中有数。
     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费用。送修理厂修复后,保存好修理发票。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增加的赔偿费用。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并作价归还被保险人,同时在赔款中扣减。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事故发生后,切记要及时报案,不能私下了结,否则保险公司不会承认这种私下了结的行为。

交通事故后的理赔顺序

     应当遵循先强制后商业的赔偿顺序,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如果您已经投保了商业三责险,则保险公司按照商业三责险合同内容进行理赔,超出商业三责险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如果您没有投保商业三责险,则剩余部分事故责任范围内由您个人承担。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适用于2008年2月1日之后发生交通事故)

   责任限额12.2万

    其中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常见车险拒赔纠纷和误读条款全解读

一、     车上人员意外险必须投

     事件:田先生驾车去山西路上出了事故,田先生受了重伤,但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田先生很是气愤,因为交强险、商业车险他均已经购买,居然没有一个能赔。
     专家提醒:车险的两个主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没有涵盖驾驶员本身在内,有车族应注意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伤亡,可以获赔。

二、第三者责任险不保自家人
     事件:夏女士开车快到自己家门口时,儿子听到汽车声飞奔过来迎接,夏女士不慎将儿子撞伤。她想,自己的车上了第三者责任险,应该能得到赔偿。于是她到保险公司要求索赔,结果却遭到拒绝。
     专家提醒: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一般指因被保险机动车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对方的人。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三、报案必须及时
    事件:王先生在过家门口一条小巷时车尾不慎将一名打工仔撞到,当时男子并无大碍,只是蹭破了皮,王先生给了该男子300元私了,结果男子肩膀轻微骨裂,造成一笔医药费。几天后伤者家属找到车主索赔,车主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结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专家提醒:按照车险合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事故损失。

四、发动机进水获赔难
     事件:王小姐开一辆上海大众帕萨特,在一个暴雨天外出,由于路上大量积水,汽车发动机进水后王小姐强行点火,造成“爆缸”,仅更换发动机缸盖就花费3万元。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专家提醒:暴雨对车辆造成损失,如果属于暴雨淹及车身,导致车辆的坐垫、电路、内饰部件损失,可以通过报车损险获得理赔。
但机动车损失险规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于责任免除。保险公司认为这类车损属于车主自行增加汽车出险概率行为,不予理赔。所以当车主发现地下车库进水并浸没汽车底盘时,不可侥幸启动汽车,应及时拨通保险公司服务热线,他们会请求专业人士将汽车安全脱险。
     在暴雨多发地区,建议车主投保发动机特别损失附加险或者涉水险,可以对机动车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和在水中启动时,造成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以及对机动车采取的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五、注意盗抢险的约定区域
     事件:小赵某天夜晚送女友回家,送到后将车停在女友家楼下,结果一小时后下楼时发现车被盗了。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如何处理呢?
专家提醒:如果约定了行驶和停车区域而在区域外被盗,则要增加免赔率10%,如果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等的,每缺少一项,增加免赔率1%。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时,增加免赔率5%。临时牌照的车辆被盗抢不赔。
     当然,这里的赔款是指该车出险时的价值,并扣除了折旧等。另外,如果车在正规停车场被盗,车主必须先行向停车场提出索赔要求后,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停车场赔付后,保险公司再赔付车价的差额部分。如果停车场不赔,保险公司在保单责任内赔付。比如一辆车买时30万元,在停车场丢失时价值25万元,如果停车场赔了车主20万元,那保险公司还要赔车主差额5万元。要说明的是,保险公司支付赔款将取得“代位追偿权”,还可以向停车场追偿。

六、事故发生后停止使用,等待定损
     事件:梁先生在驾车上班途中撞到了马路中间的花基上,致使车辆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他马上向保险公司报了案,然后就将车开离了主干道以恢复交通。事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查勘现场后,发现梁先生的车辆底盘受损,而由于梁先生在底盘受损、漏油的情况下启动汽车,又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因此,保险公司认为,发动机损失属于“扩大损失”,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只负责底盘受损等损失。
专家提醒:车险条款规定,当汽车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未经必要的修理就继续使用汽车,致使汽车损失扩大部分,保险公司也不理赔。
     通常在汽车发生碰撞后,车主急于驾车赶往修理厂,未能顾及汽车性能已经由于碰撞而受损,容易导致汽车二次出险,这时保险公司只负责理赔汽车前次出险的事故损失,后一次事故损失是基于车主未能执行汽车安全行驶的义务而引起的,依据车险条款,保险公司因而不作理赔。
     因此遇到事故应第一时间拨打救援电话或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等待拖车,或者在车辆能推动的情况下,先把车推到路边,等待保险公司查勘现场。有些保户认为只要车辆有碰撞,不管有没有现场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车辆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而不能离开现场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为车辆离开现场使得保险公司无法查勘现场情况,会在理赔上造成一定的困难。

七、玻璃单独破碎险不可忽视
     事件:郭女士新买的车停在院子里,车窗玻璃被一群孩子的足球砸碎,郭女士感到不解的是,自己的车保了车损险为什么保险公司对此种情况不予理赔?
     专家提醒:一些保险用户会习惯性地认为玻璃单独破碎属于车辆损失险范围,在没有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消费者应注意飞石击碎玻璃的风险。在投保车损险的同时请不要忘了加保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这个险种。

八、何为“不计免赔”?
    事件:现在开车的新手越来越多了,为了尽量避免损失,很多人在给车辆买保险的时候都尽可能买全,包括一种叫做“不计免赔”的附加险。可是等到真的出了事故,人们发现自己还得掏腰包。一会儿是“不计免赔”,一会儿又是“绝对免赔”,这条款好像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
    专家提醒:其实这里有两个概念需要搞清楚,一个是绝对免赔额,一个是免赔率。现在国内的车辆保险条款当中,比较通行的是绝对免赔额1000元,免赔率10%,两者比较以高者为准。也就是说,在这两个范围内的损失,投保人需要自己负担。“不计免赔”准确的叫法是“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简单地说成“不计免赔”是不全面的。比如一辆车出了事故,造成的损失是2万元,按照10%的免赔率,车主需要自己负担2000元,如果买了这种险,他自己负担的部分就不按免赔率来计算,而只要负担1000元的绝对免赔额就可以了。这一方面是为了降低保险公司的成本,更重要的也是要增加车主的责任感,加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其他常见的免责条款
     1.当汽车进厂修理或测试期间遭遇事故,保险公司不作理赔。通常这类事故属于修理厂操作失误,应由修理厂完全承担事故损失额。何况保险公司设有修理厂责任险,便于妥善处理这类事故的理赔事宜。即使车主对理赔额有所不满,也应和修理厂协商解决,与保险公司无关。
     2.保险公司对于驾驶员酒后驾车或飙车所引起的事故是绝对不赔的。因为酒后驾车与飙车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保险公司不作理赔是合情合理的。同时保险公司将这种事故列入免责条款,也是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3.当肇事车主在遭遇事故后逃逸,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该车主理应承担的事故损失额的。因为逃逸的肇事车主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企图逃避理应承担的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不作理赔。其实这条免责条款是告诫肇事车主一定要协助交警部门进行事故举证,便于维护车主理赔的正当权益。
     4.有些车主由于工作繁忙,未能按时续缴保费,如果汽车在这段“车险真空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就无能为力了。毕竟原先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无法承担理赔责任,所以车主应及时续保车险,使保障理赔权益不受损失。
      5.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车轮单独损坏是属于保险公司免赔范围,车轮单独损坏包括轮胎和轮毂损坏,所以在日常车辆出险中凡是轮胎和轮毂受损都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当汽车有因轮胎爆裂而导致碰撞事故,保险公司则给予理赔,但轮胎损失费用仍不做赔付。建议夏天的轮胎充气不要充得太足,热胀冷缩的作用会导致轮胎气压加大,快速行驶时甚至可能造成爆胎导致重大事故发生。
     6.保险公司对于车主私了事故赔偿款是不赔的。由于缺乏定损单据,保险公司难以全面了解事故过程与车主事故责任,无法客观给予理赔依据,不作理赔是合情合理的。同时保险公司还要规避理赔的道德风险,避免车主虚构事故,通过索赔而获取非法利益。车险专家建议车主们宁愿多花点时间与精力等待保险公司作事故查勘定损,便于维护车主的正当理赔权益。
     7.通常盗抢险的理赔范围只限于整辆汽车被盗抢,不会对某些汽车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抢等状况给予理赔。因为保险公司需要规避道德风险,避免有些车主故意隐藏某些零部件,再以零部件被盗抢为由,通过以盗抢险索赔而不当获利。
     8.如果汽车被盗抢过程中,车身留下了盗抢痕迹,尽管汽车并未被盗走,但对于车身因盗抢而造成的损失,如车门被撬等现象,也不属于盗抢险的理赔范围。
     9.车上人员责任险的理赔范围基本限于汽车发生碰撞等事故时,导致车内人员闪躲不及而意外受伤,由于急刹车或人员下车时所发生意外受伤不是由汽车事故引起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也是不作理赔的。
     10.附加险也有免责条款。
     由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有很多除外责任,比如车损险对汽车遭受火灾的损失可以承担理赔责任,但对汽车自燃现象却无能为力,再如车损险的理赔对象限于保险事故责任内的汽车损失,但对车内人员因碰撞事故而受伤却难以理赔。
     这时车主就需要投保附加险种,如汽车自燃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便于完善车险理赔覆盖面,弥补车损险理赔面不足,很多附加险种就是针对车损险的免责条款而设立的。
     如果车主觉得汽车经常路过建筑工地,可能被石块跌落砸坏车玻璃,就可以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将事故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或者车主觉得自己经常外出,但驾驶技术尚不过关,有时与其它车辆发生小碰擦,不妨投保车身划痕险以规避事故损失。车险专家提醒说,虽然附加险种能弥补三者险与车损险的理赔局限性,但它们同样设有免责条款,车主也应当全面了解这些免责条款,避免理赔纠纷。
      当我们拿到保险单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将合同仔细看一遍,明白自己的行为还要受到哪些限制,免得出了事故无法赔付,后悔也来不及了。
车辆出险后该怎么办
(一)需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协助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照相和定损工作;
(三)备齐必要的单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四)保险公司结案后,尽快领取赔款。

索赔单证须知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证明和资料。主要有以下材料:
(一)保险单、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二)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
(三)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四)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同时客户在向客服专线报案时应告知报案人姓名、电话;出险车辆型号、号牌号码、保险单(证)号;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情况。

     主持人:本次节目已接近尾声,再次感谢姜律师做客直播间。节目之后,听众朋友有法律问题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13013900543,也可以登录宿迁律师网WWW.SQ148.CN留言。

     姜律师:再见。

                                  江苏宿迁宏亮律师事务所

                                      姜亚春律师

                                     201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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