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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复活续:案件负责人均已升迁

发布时间:2010/5/10  浏览数: 1047 次  浏览字体:[ ]
  

  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

  本月初,赵作海案经媒体曝光后,引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重视。5月5日下午,省高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递交了对赵振晌身份确认的证据材料。

  河南省高院通报的再审情况如下: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晌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年进行了相关调查。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5月10日至6月18日,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院一审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2月13日,省法院经复核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今年4月30日,赵振晌回到赵楼村。经调查,1997年10月30日夜,赵振晌携自家菜刀在杜某某家中向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怕赵作海报复,也怕把赵作海砍死,就收拾东西于10月31日凌晨骑自行车,带400元钱和被子、身份证等外出,以捡废品为生。因去年患偏瘫无钱医治,才回到村里。

  赵作海案是明显错案

  5月8日下午,省法院召开审委会,认为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是一起明显的错案,审委会决定:一、撤销省法院(2003)豫法刑一复字第13号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商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二、省法院连夜制作法律文书,派员立即送达判决书,并和监狱管理机关联系放人。三、安排好赵作海出狱后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8日晚上,省高院连夜制作法律文书,派员立即送达判决书,联系放人。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赵作海若无罪,就必须立即释放,不能让他在监狱多呆一天。同时,要公开宣判,为其恢复名誉,解决其当前的生活问题,启动赔偿程序。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张立勇表示,他们及时向新闻单位通报案情;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对不负责任的审判人员追究责任;广大法官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定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的生命负责。

  >>释放

  赵作海闻讯失声痛哭

  昨天7时30分,监狱领导得知赵作海将无罪释放后,和值班警察一起来到赵作海所在的监号寝室。狱警特意驻足看了一下罪犯情绪晴雨表,发现赵作海的情绪牌粘贴在红色的快乐表格里。

  按照监狱的会见管理规定,赵作海在5月4日与其叔、姐进行了正常会面,并得知了案件进展。为了平抑赵作海的激动情绪,狱警对赵作海进行了心理疏导,最终语气缓慢地告知他这一消息。

  听完以后,赵作海沉默半晌,最后抑制不住地涕泪横流,失声痛哭。在劝慰平静以后,赵作海对监区警察多年来的管理教育表示了感谢。他说,狱警根据他年龄偏大、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一直从多方面对他予以了关怀照顾。由于在狱期间服从管理教育,赵作海获得了两次减刑奖励。

  对于个人服刑期间一直放弃申诉,他表示是希望减刑出狱以后,再做申诉打算。

  在文书上签名鞠躬致谢

  昨天8时许,赵作海在监狱警察的带领下,走进了省高院在监狱设立的庭审现场。当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赵作海无罪释放以后,赵作海在相关法律文书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在迟到的公正面前,赵作海忍不住鞠躬致谢。随后,监狱刑罚执行科依照法定环节对其发放了释放证明书和回家路费,监区向其移交了个人材料、财物。

  9时30分,身着便服,重获自由身的赵作海在监狱警察的陪同下,神情复杂地走出了监狱的大门,与老家商丘柘城县老王集乡派出的代表一起离去。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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