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玩笑话引来纠纷 受害人受刺激诱发疾病死亡

发布时间:2010/5/3  浏览数: 1339 次  浏览字体:[ ]
  

    只因为一句玩笑话,竟引起邻里发生纠纷,并致受害人因受刺激而诱发心脏病当场死亡。日前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受害人的亲属主张的受害人刘如足死亡赔偿金132426元、丧葬费1368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合计176113元的30%即 52833.9元。

    2009年2月3日,被害人刘如足在自家与他人掷骰子赌博。2月4日上午,被告刘开关看到刘如足后讲“小鹅靠长三,迟早都是干”(赌场上俗语指输钱),引起刘如足不满,引发相互进行辱骂,刘开关还拿一根木棍捣刘如足脸部,后刘如足被其妻子王金兰劝阻,往家走,没有走多远就倒地不起,不久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如足系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死亡,争吵、打斗致情绪激动等是此次发病的诱发因素。

    被害人刘如足的妻子王金兰、儿子、女儿等四原告将刘开关和刘开关的儿子刘成青诉之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132426元、丧葬费1368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合计176113元的70%责任123297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撤回对被告刘成青的起诉。

    法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刘如足明知自己的身体状况欠佳,应当严格控制自己的行为,仅因为一句玩笑而与被告刘开关发生吵打,引起疾病发作,导致自己死亡,其应当负主要责任,而双方发生吵打的起因是由被告刘开关引起的,故被告刘开关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原告主张的赔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但要求被告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原告撤回对被告刘成青的起诉,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法院予以准许。最后,洪泽县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主张的受害人刘如足死亡赔偿金132426元、丧葬费1368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合计176113元,由被告承担52833.9元(176113元×30%),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于慧 袁昕明)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