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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白宫书记”今宣判 公众忧公开宣判不公开

发布时间:2010/2/8  浏览数: 1090 次  浏览字体:[ ]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和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涉嫌报复陷害案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自去年11月19日开庭至今两个多月过去,目前终于有了新的进展。记者从有关方面获得最新消息,该案将于今天(8日)下午在芜湖中院进行公开宣判。

受害人监狱非正常死亡


  据媒体报道,该起案件的受害人李国福在张治安手下工作多年,掌握着张治安违法乱纪的第一手材料,并多次举报张治安占用耕地仿白宫兴建豪华办公楼等腐败问题。

  张治安为达到陷害报复举报人的目的,编造李国福有重大经济问题的举报材料。2007年8月24日,经汪成授意,颍泉区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建议对李国福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进行立案。

  汪成对审查逮捕的承办人明示李国福案系张治安交办。承办人明知不符合逮捕条件,仍违心向检委会建议逮捕,导致李国福于9月7日被错误决定逮捕。无奈之下,李国福向张治安写了“悔过书”,请求得到原谅,并放过其家人。

  2008年2月底,汪成在讨论是否对李国福提起公诉的检委会上,面对不同意见,谎称部分贪污事实经请示已得到市检察院认可。3月4日,区检察院对李国福以贪污、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等罪提起公诉。张治安授意法院重判。李国福于同年3月13日在监狱非正常死亡。

公众担心公开宣判变不公开


  在李国福被逮捕当日,其女婿张俊豪以涉嫌贪污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三项罪名同时被逮捕。据了解,2008年11月2日,在李国福女婿张俊豪的要求下,该案异地审判,被指定由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2009年4月1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经本院审查并经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颍泉区人民检察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张俊豪不予起诉。张俊豪终于昭雪。

  7日,受害人家属张俊豪的哥哥告诉记者,周五(2月5日)芜湖中院派了两名法官到阜阳告诉他们张治安宣判的消息,“我当时听到后,心理非常激动,但又特别担心像上次开庭时出现一系列的“戏剧”变化,公开宣判别变成不公开?”张俊豪的哥哥心存忧虑。  来源:中国新闻网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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