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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当庭承认作伪证 龚刚模等6证人出庭作证

发布时间:2010/2/4  浏览数: 1157 次  浏览字体:[ ]
  
李庄二审庭审现场



李庄二审庭审现场


    今日上午9:30,李庄涉嫌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上诉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此次李庄上诉案将有6名证人出庭作证。

    开庭不久  李庄当庭承认作伪证

    开庭十分钟后,李庄向法庭称:“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撤回上诉理由,我先前的上诉理由作废。”

    李庄辩护律师之一陈有西郑重向李庄提出,希望其郑重表态,问他是否知道撤回上诉理由的后果。李庄表示明白后果,并当庭承认了作伪证。

    在法庭提问阶段,检方问李庄,其为何放弃上诉理由,为什么作伪证。李庄回答说:“作伪证是为欺骗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也是为龚刚模开脱罪责。”

    上午10:44第一次休庭  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诉权

    上午10:44分,审判长在传唤证人龚刚模上庭时,被告人李庄向审判长申请需要上洗手间,审判长当即表示休庭10分钟。

    据悉,在李庄案二审开庭前,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就得到了充分保障。重庆市一中法院对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等查阅卷宗材料提供了足够的便利,充分保障其作为辩护律师的权利。该院不仅为高子程对案卷材料进行查阅和复制提供了便利,而且根据辩方申请对认为可能影响二审判决的全部证据材料提供给了高子程,从程序上充分保障了辩方的各项诉讼权利。

    龚刚模:“我不想跟李庄一起说假话,加重自己的罪行”

    当高子程律师询问龚刚模为什么检举李庄时,龚刚模说,“我不想跟李庄一起说假话,加重自己的罪行。”龚刚模认为自己本身没有参加黑社会,罪行并不重,说假话自己会加罪。同时,龚刚模说,李庄让他在几张没有内容的白条上签了字,他担心李庄以此去勒索自己的朋友和家人,所以检举了李庄。

    龚刚模还陈述到,一审法院曾给他发过出庭通知书,但自己当时不愿意来。

    在高子程和陈有西轮番向龚刚模发问了半个小时左右后,中午13时左右,龚刚模向审判长提出请求:“我脑壳被问昏了,我不想作证了。”当时,龚刚模手摸脑袋,脸上呈现出痛苦的表情。

    审判长和审判员当庭合议后认为,证人拒绝继续作证是其合法权利。随后,龚刚模被法警带离庭审现场。审判长宣布再次休庭。

    高子程、陈有西当庭给龚刚模“验伤”

    在龚刚模作证的过程中,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在征得审判长同意后,现场给龚刚模“验伤”。

    “你有给李庄说被吊过吗?”高子程问道。

    “没有!是李庄用眼神和语言暗示我这么说的。”龚刚模回答道。

    “那你手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龚刚模说,是2009年4月份去海南三亚湾旅游时不小心弄伤的,在左手上留下了痕迹。

    “我可以来看看吗?”得到审判长同意后,高子程、陈有西现场走到证人席,给龚刚模“验伤”。

    高子程看到,龚刚模的手上有四处痕迹和色素沉淀。

    “这些伤痕都是我进看守所前留下的,我自己都没在意,也没有把它当成伤。”龚刚模强调,他没有受到刑讯逼供。

    为上诉人李庄及其辩护律师配备一名普通话“翻译”

    15:23分,在询问证人吴家友时,李庄辩护律师陈有西当庭向审判长提出申请,称由于无法听懂证人用方言所做的证词,申请为其配备“翻译”。

    审判长和审判员当庭合议后,宣布休庭,对李庄辩护律师提出的申请予以合议。

    15:42分,庭审继续进行。审判长宣布,为充分保障上诉人权利,应上诉人和辩护人的要求,合议庭决定为上诉人及其辩护律师配备一名“翻译”,把证人的重庆方言转换为普通话。

    审判长宣布后,检察人员、上诉人、辩护人及证人对此无异议。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媒体到庭旁听

    据悉,为保证李庄上诉案的公开透明,重庆市一中法院邀请了七位人大代表、八位政协委员旁听该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新社、重庆电视台等16家媒体也到场旁听。

    截止下午5点记者发稿时止,庭审仍在进行中。 作者: 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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