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4时左右,也就是10天上诉期的最后一刻,吴英终于在一份两页的起诉书上签字,提出上诉。
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金华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亿万富姐”吴英共骗取集资款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触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本报记者获得的这份上诉状中,吴英提出5点上诉理由,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希望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在这5点理由中,包括吴英所借资金大部分用于公司经营,不存在肆意挥霍,所以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没有通过虚假宣传进行欺骗,所以不存在欺诈行为;债权人不属于社会公众,不是集资行为;借款是单位行为不是个人行为;以及本案涉及的“下线”林卫平等人已被判决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原判决是保护非吸的犯罪行为等。
根据本报记者了解,吴英本人提起上诉也经过了较长时间的考虑。其代理律师张雁峰曾于12月25日上午要求面见吴英说服其上诉,但被吴英拒绝。其后吴英虽然收下诉状,依然考虑了两天,在最后截止日期前签字。
根据司法程序,这份上诉状和此案的全部材料,将由金华中院递交给上级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该案一审判决下达的当天,有浙江义乌当地的债权人向本报记者表达了希望该案不止于对吴英个人的判决,更应查清资金去向的意愿。而案件发生的背后,浙江等沿海发达省份,民企融资难的症结依然存在。 来源:大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