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国内最大的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5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771亿元。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6年8月,卢樱、吴洪跃等7名被告人分别伙同郭家强(另行处理)在北京先后成立伦亚领先(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凯斯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咨询分公司,未经中国证监会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伦亚领先公司、凯斯顿公司名义,通过非法网络平台,招揽社会公众客户进行所谓“伦敦金”等标准化合约的交易,并在交易中采取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双向交易、对冲交易等交易机制,非法从事黄金期货等交易行为。
检方指控,在被告人的操纵下,两家公司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共吸纳客户达1000余人,净收取客户保证金7900余万元,仅交易手续费和仓息就获利高达人民币3700余万元,造成客户平仓损失高达3600余万元。
据资料显示,伦亚领先公司、凯斯顿公司招揽客户黄金期货交易均集中在伦亚领先公司和凯斯顿公司的交易系统中完成,黄金交易保证金放大倍数约为50倍。据在案被告人供称,客户打入的资金均停留在两家公司控制的账户上,客户实际上是在与公司做交易,并非在期货交易市场平仓或对冲。两公司客户下载软件之后安装的交易平台,与国际期货市场大盘不接轨,“交易”是虚拟的。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