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25分报道,江苏省司法厅在日前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提出,将研究司法考试与公务员考试合并进行的方式。
按照我国现行《法官法》、《检察官法》以及相应文件规定,凡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要进入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必须首先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再通过公务员考试,并经用人单位面试满意之后方可录用。对此,一些法学专家表示,这一用人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一,加大了就业难度。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同属高难度考试,司法考试的难度甚至超过了公务员考试,同时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幸运儿屈指可数。
第二,违背了公平原则。按照我国现行人事管理上的分类,同属公务员系列的党、政人员在就业门槛上都只参加公务员考试,而进入检察院、法院却要参加两次高难度考试,这未免有失公平。
第三,异化了法学教育。迫于两次考试的压力,许多法学院学生把大学期间的学习完全当成了应对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和速成班,影响到其法律思维、专业水准和职业精神的培养。
目前,江苏有关方面正在调研,由于涉及面广,具体怎么合并,是全部合并还是部分合并,以及哪些职位考试要合并,还在研究商讨之中,短期内江苏省尚无操作实施的时间表。但专家也指出,进行调整是必然趋势。 来源:中国广播网 杨守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