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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刘招华记者不能旁听

发布时间:2009/9/28  浏览数: 1352 次  浏览字体:[ ]
  

 

转贴自:东南快报

 

    昨日下午临近下班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6月26日刘招华涉嫌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所有媒体记者均不能参加旁听。而原本准备现场直播的中央电视台,也正式取消了直播计划。

 

  昨日上午8时许,记者抵达广州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在6月26日审理刘招华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的旁听、采访事宜。可是,几乎所有前来的记者都被拒之门外,原因是“正在开会”。

 

  直到下午4时许,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此次宣传的一位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旁听事宜要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中心云主任告诉记者,这几天来,不断有各地媒体记者前来联系参加旁听。昨日,经过一天的开会讨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表示,各地媒体记者均不得参加旁听。其他旁听人员也必须接受严格审查。另据了解,家属旁听人数也有严格限制。

 

  “刘招华一案案件重大,在进行法庭审理时,会涉及到制造毒品的某些过程、方法,以及公安人员在实施抓捕过程中的一些机密,这些都是不允许公开的。”云主任说,“我们本来是希望通过审理此案来达到宣传打击毒品的目的,但如果制造毒品的方法不小心通过媒体公开报道,或者通过旁听人员传出去,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而宣传打击毒品的目的反而达不到了。”

 

  此外,云主任还透露,此前,中央电视台曾申请对此案庭审进行直播,但最后没有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

 

原文地址:

http://news.sohu.com/20060624/n2439082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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