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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穿得很性感也算性骚扰

发布时间:2009/9/19  浏览数: 1780 次  浏览字体:[ ]
  

  一位女作家曾在她的一篇文章里这样写道:“凡是有女性涉足的场所,几乎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性骚扰。”这句话也许能从一个侧面说明性骚扰这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在我们生活中的现状。一些专家和读者列举了日常生活中人们常遇到的性骚扰种类。

  身体接触骚扰

  在商场、公交车、地铁等公共场所,自己的隐私部位被侵犯或被对方隐私部位侵犯。如被乱摸、对方故意擦撞、强行搭肩膀或手臂、故意紧贴他/她人等,一般会被当事人认为是对他/她的性骚扰。

  典型例子熢诠共汽车上,故意紧贴着对方的身体犜诮值郎瞎室饨咏他人,产生身体上的接触或碰撞等。

  言语骚扰

  在两人独处时故意谈论有关性的话题,询问个人的性隐私、性生活,对别人的衣着、外表和身材给予有关性方面的评语,故意讲述色情笑话、故事等,一般会被当事人认为是对他/她的性骚扰。

  非言语骚扰

  故意吹口哨或发出接吻的声调,身体或手的动作具有性的暗示,用暧昧的眼光打量他人,展示与性有关的物件,如色情书刊、海报等,一般会被当事人认为是对他/她的性骚扰。

  典型例子煻月饭的女性吹口哨或发出尖叫声。

  短信、电子邮件骚扰

  经常发短信、写纸条、发电子邮件,写一些黄段子或肉麻不堪的话,多次提出与对方到私密场所约会的请求,一般会被当事人认为是对他/她的性骚扰。

  典型例子:给他人发的短信中写道:你迷人的身材使我夜夜不能入眠。

  性索贿或性要挟骚扰

  以同意性服务为条件,来换取一些利益,甚至以威胁的手段,强迫进行性行为,一般会被当事人认为是对他/她的性骚扰。

  典型例子熇鲜Π凳狙生要“付出代价”,作为承诺学业、录取的条件。上司以职位的升迁、调迁,来暗示他人同意进行性服务等。

  自我暴露骚扰

  走到胡同、地下通道等比较僻静的地点时,遇到暴露狂或露阴癖者,故意走到你身边或发出声音引起你注意,然后做出下流动作,这样的“暴露狂或露阴癖”一般会被当事人认为是对他/她的性骚扰。

  偷窥骚扰

  在商场试衣间或使用卫生间时,发现有人正在偷窥,一般会被当事人认为是对他/她的性骚扰。

  公开挑逗骚扰

  在当事人极为反感的情况下,还在公共场合以开玩笑的形式称呼当事人“亲爱的”、“老婆”、“老公”、“宝贝儿”,或“开玩笑”与当事人拥抱、亲吻、动手动脚,喝酒时不断要求与他人喝交杯酒等,极会被当事人认为是对他/她的性骚扰。 来源: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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