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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关于高利贷

发布时间:2009/9/6  浏览数: 4227 次  浏览字体:[ ]
  

     高利贷,之所以存在,有着深远的社会原因。在可预见的将来,高利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不可能消灭的。高利贷使得很多原本已经不够宽裕的家庭支离破碎,也为社会上的大多数人唾弃,但是每天都有不同的人陷入该陷阱。在此,宿迁律师网就高利贷相关的几个法律问题,提供如下参考:

     1、高利贷的利率问题。高利贷,顾名思义为过高利率的借款。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高利贷官司当中,只要有证据证明借贷属于高利贷的,则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四倍部分的利息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这也是避免高利贷祸害社会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

     2、高利贷借款时扣除利息只给部分本金。依照我们法律规定,高利贷的这种做法也是违法的,如果是扣除利息发放部分本金,那么依法认定实际借款的数额为发放的本金,已扣掉的利息部分不作为借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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