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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打黑办”通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09/9/2  浏览数: 1423 次  浏览字体:[ ]
  

  中国公安部今日(9月1日)公布了全国“打黑办”通报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通州区房广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5年9月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州区以房广成为首的犯罪团伙横行乡里、为非作恶。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直接侦查。经过缜密侦查,11月6日,专案组调集大批警力实施公开抓捕,一举抓获包括房广成在内的52名涉案成员。经深挖细查,破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案件41起,冻结、扣押了一大批涉案赃款、赃物。

  经查,1996年至2005年,房广成(男,1963年5月生,原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副镇长)网罗一大批刑释解教和社会闲散人员,结成以房广成为首,以孙果、王万喜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通州区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该组织还以房广成名下的经济实体为依托,采用非法经营等手段牟取经济利益,对通州部分地区的村镇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及部分娱乐场所形成了非法控制。

  案件侦办过程中,由于房广成社会关系复杂,作案跨度时间长,涉案人员众多,案件侦办工作难度很大。为加大侦办工作力度,全国“打黑办”将该案列为专项斗争重点关注案件,从各地抽调10多名打黑办案专家指导侦办工作。市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加强配合,确保案件顺利诉讼。2007年9月19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8项罪名,判处组织头目房广成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586万元。其余3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2007年11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河北省邯郸市李发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6年7月,全国“打黑办”接到多名群众举报河北省邯郸市李发林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后,直接派员赴河北走访举报人、组织明查暗访。河北省公安厅、邯郸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经过一年多的艰苦侦查、抓捕,成功打掉以李发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涉案人员25名,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30余起,挖出充当 “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1名,缴获各类枪4支。

  李发林,男,1977年3月出生,曾3次被判处有期徒刑。2003年刑满释放后,李发林纠集2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结成以其为首、以白文龙等人为骨干、以任春光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邯郸市区及邯郸县的饭店、医院、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此来壮大名气,先后作案30余起,致伤22人。该组织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非法手段敛取钱财,仅强迫交易工程项目款就达300多万元。

  2008年5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7项罪名,判处组织头目李发林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罪名,判处其他24名成员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不等。2008年8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辽宁省宋鹏飞、任世伟、郝万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5年6月,辽宁省沈阳市“中国鞋城”内“盛强航空货运站”发生一起致2人死亡,4人重伤的持枪杀人案,调查发现该案系黑恶势力为争夺地盘、垄断市场所为,幕后涉及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2006年4月,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从全省各地市公安政法部门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公安部对此案进行挂牌督办。经一年多缜密侦查,从这起故意杀人案件中,成功打掉以宋鹏飞、任世伟、郝万春为首的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缴获各类枪78支、子弹1987发、手榴弹3枚,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00余人,破获刑事案件200余起,缴获涉黑资产2亿多元。

  1993年以来,宋鹏飞纠集赵文刚、柴宝金等一大批社会闲散、刑释解教和犯罪在逃人员,结成犯罪组织,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垄断从广州市至沈阳市货运运输线路和部分物流市场,逐渐从一名广州货运站的打工仔发展成打手众多、实力雄厚的“黑老大”。1997年以来,任世伟纠集杨成斌、李勇等30多人,结成犯罪组织,大肆进行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50多起。2000年以来,郝万春网罗凌立发、马国玉等20多人,结成犯罪组织,盘踞在沈阳市皇姑区、于洪区,采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等手段,聚敛钱财。同时,大肆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8年11月28日,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14项罪名,判处宋鹏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罪名,判处其他95名涉案人员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08年12月23日,辽宁省辽河油田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15项罪名,判处任世伟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罪名,判处其他43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缓刑。2008年11月12日,辽宁省辽河油田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14项罪名,判处郝万春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等罪名,判处其他24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缓刑。

  四、黑龙江省绥化市陆宝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6年2月专项斗争伊始,全国“打黑办”收到群众反映黑龙江省绥化市陆宝义等人在安达市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举报材料,发现举报犯罪事实触目惊心,即列为重点督办线索。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的支持下,绥化市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集中封闭办案,经近一年的艰苦侦查、抓捕,成功打掉以陆宝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涉案人员100余名,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300余起,挖出一批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缴获各类枪5支及一批子弹、刀具、毒品等。

  陆宝义,男,1957年7月生,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在兄弟陆宝林、陆宝成、陆宝有中排行老二,外号“二哥”。 1992年后,陆氏兄弟开始网罗一批刑释解教和社会闲散人员打打杀杀,逐步形成以陆氏4兄弟为首、刘铁峰等为骨干、黄家军等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奸、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致死1人、伤18人,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敛取钱财,该犯罪组织成立了陆义物业公司、桂林宫洗浴中心等10个经济实体,并以此为依托,以形式上合法的经营活动作掩护,进行诈骗、偷税、赌博、组织妇女卖淫、抽逃出资、放高利贷、强迫交易等活动,聚敛了上千万的非法资产。为寻求庇护,陆宝义等人以金钱、物资等形式,引诱、贿赂安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郝文权等19名国家工作人员,帮助逃避打击。

  2008年5月9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等罪名,判处组织头目陆宝义、陆宝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等罪名,判处陆宝林等其他54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缓刑。

  五、河南省南阳市白玉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6年9月底,河南省公安厅收到群众举报南阳市白玉岗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后,迅速组织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全力开展案侦工作。公安部多次派员督办。由于白玉岗系刑释解放人员,多次被打击处理,反侦查意识很强,同时,迫于这伙人的淫威,群众不敢举报、作证。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历时一年多时间,获取了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的确凿证据。2008年7月31日,专案组抽调200余名警力,集中抓捕,一举抓获包括白玉岗在内的团伙成员27人,并查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31起。

  白玉岗,男,1966年10月生,河南省南阳市人。2004年底,出狱后的白玉岗不思悔改,纠集“狱友”和其他负案在逃人员结成犯罪组织,继续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组织内部,白玉岗被推举为“大哥”,具体违法犯罪活动由刘保敬、周正文等人组织实施。为敛取钱财,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当地霸占矿山开采,非法控制垄断河道采砂,并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生活、经济秩序。

  2009年6月30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7项罪名,判处组织头目白玉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罪名,判处其他26名组织成员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以及管制等。

  六、广东省阳江市林国钦、许建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6年2月以来,广东省阳江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立专案组,经过两年多的调查,查清了在阳江市欺压残害群众、垄断市场的林国钦、许建强犯罪组织主要犯罪事实。公安部多次派员对该案进行指导、督办。2007年11月,专案组调开展统一抓捕行动,先后抓获包括林国钦、许建强在内的56名团伙成员,成功摧毁以林国钦、许建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4起,收缴枪支12支、子弹36发。

  林国钦,男,1957年1月生,绰号“卤味钦”。许建强,男,1967年5月生,绰号“锤头笠”。上世纪90年代初,林国钦、许建强以赌相识后,纠集一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高利转贷等聚敛钱财、发展势力,逐步形成以林国钦、许建强为首,以佘建辉、黄勃等人为骨干,人数多达5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先后实施赌博、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近百起,致死7人、伤20余人。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以开办经济实体为掩护,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了当地煤气、鹅苗、海产、河沙开采、花鸟市场、客运物流、水泥等多个行业,已查明涉案金额达4.35亿元,严重破坏了阳江地区的经济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打掉后,阳江市老百姓拍手称快,社会媒体积极宣传,在互联网上成为热议话题,数万名网民对此发表正面评论、跟贴。

  在该案的侦办过程中,全国“打黑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多次派员前去指导案件侦办、诉讼工作,共同派员参加旁听庭审,确保案件顺利诉讼。2008年10月19日,阳江市公安局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24项罪名将林国钦、许建强等46人移送审查起诉。2009年4月20日,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提起公诉。2009年6月16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近期将做出宣判。

  七、重庆市渝中区陈明亮涉黑案件

  2009年6月3日凌晨,重庆市渝中区居民李明航在江北区爱丁堡小区门口,被一名陌生青年男子持手枪射击死亡。案件发生后,公安部高度重视,重庆市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案件侦破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该案与黑恶势力有关,同时发现以陈明亮为首的犯罪组织在重庆市主城区恣意欺压群众,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经查,2001年,陈明亮、马当在渝中区大世界酒店开办了云梦阁俱乐部以来,通过参股分红、共同经营的方式,笼络、吸纳了一大批社会闲散人员,结成犯罪组织,进行组织、介绍、容留卖淫和容留他人吸毒等活动。为加强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和控制,陈明亮规定组织成员必须听从安排、指挥、调度,做到要听话、懂事。为敛取钱财,该组织通过绑架、敲诈勒索、组织妇女卖淫等,非法获利上亿元。实力壮大后,该犯罪组织在重庆市主城区恣意欺压群众,先后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近百起,致3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严重影响到社会治安稳定及正常生活、经济秩序。

  2009年6月以来,专案组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果断出击,一举抓获组织头目陈明亮以及骨干成员雷德明、周勇等47人,破获刑事案件24起,缴获枪支4支,扣押涉案资产8000多万元,查获一些涉嫌充当该犯罪组织“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目前,重庆市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组织深挖。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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