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报案 具体内容: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注意事项: 1、立即抢救伤者。 2、务必保留事故现场 3、尽早报案。
损失确认 具体内容: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注意事项: 1、若事故责任较小,不必垫付过多的医疗费,以免被动。 2、在责任认定后调解时要核实自己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必要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后再认可。 申请索赔 具体内容: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调解书 9、伤者诊断证明 10、残疾鉴定报告 11、出院小结 12、医疗病历 13、一次性赔偿凭证 14、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15、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限伤残致丧失劳动能力者) 注意事项: 1、单证务必提供齐全,尤其第三者相关有效票据。 2、尽早申请索赔,根据保险法二年内不提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领取赔款 具体内容: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