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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

发布时间:2009/7/17  浏览数: 3615 次  浏览字体:[ ]
  

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吉林省吉林市召开全国部分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重点研究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必新指出,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了大量行政案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审判的特殊职能作用日益彰显。但是,行政诉讼告状难现象依然存在,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各级人民法院要从诉权是公民的宪法权利,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及时解决行政纠纷是党和国家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重要保证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案件受理工作的重要性,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江必新强调,当前形势下,建立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非常必要,但必须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救济渠道的选择权。对于当事人提起诉讼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予以受理。要克服行政案件受理工作中的畏难情绪,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要畅通行政诉讼救济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增进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全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江必新要求,人民法院要系统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首先要提高行政裁判公信力,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加大行政裁判的执行力度,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解决当事人“不愿告”的问题;其次要解除当事人“赢了一阵子,输了一辈子”的心理顾虑,确保起诉人不受打击报复,解决当事人“不敢告”的问题;第三要坚决清除不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限制行政案件受理的各种“土政策”,破除人为的诉讼障碍,解决当事人“不能告”的问题;第四要加强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注重法律释明和诉讼指导,解决当事人“不会告”的问题。

  针对当前行政诉讼受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江必新还强调,要认真研究新类型案件,特别关注行政监管、行政给付、行政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以及环保、资源等新类型案件的受理和审判工作;要通过修改完善行政审判绩效考核制度,加大对因违法不受理导致申诉信访的考核权重;对于应当受理不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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