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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转发在南京、无锡、宿迁三地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

发布时间:2019/12/13  浏览数: 680 次  浏览字体:[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经充分协商,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还附加相关《实施意见》,对试点地区指派律师辩护的案件范围做出规定。

《通知》明确,在南京、无锡、宿迁三地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其他设区市可根据案件数量、律师资源等实际情况选取1至2个县区开展试点工作,并报省法院和省司法厅备案。根据实际情况,条件具备的地区可酌情增加试点县区数量。

《实施意见》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之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或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并以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自主委托为原则,法律援助为补充。

以无锡地区为例,截至3月底,两级法院共有579名刑事被告人得到了法律援助为其提供的辩护。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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