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整理,2019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关费用标准数据如下:
1、2018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注: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以换算出江苏省含宿迁市的城镇居民误工费为129.3元每天,此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意外事故中赔偿计算的标准数据)
2、2018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62元;;(注: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以换算出江苏省含宿迁市的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为为80.7元每天,此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意外事故中赔偿计算的标准数据)
3、2018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注: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以换算出江苏省含宿迁市的农村居民误工费为57.1元每天,此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意外事故中赔偿计算的标准数据)
4、2018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注: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以换算出江苏省含宿迁市的农村居民消费型支出为45.3元每天,此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意外事故中赔偿计算的标准数据)
5、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9741元。(该数据结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可以得知江苏省含宿迁市工资为218元每天)。
注:(2018年平均工资数据要到2019年5月前后出统计数据)
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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