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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江苏省宿迁市不动产登记条例今年5月1起开始实施

发布时间:2019/1/28  浏览数: 445 次  浏览字体:[ ]
  

1月23日,《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江苏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列明不同类型的不动产权利

《条例》所称的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和查封登记等。

其中,列明了不同类型的不动产权利,依照国家和条例规定办理登记↓↓↓

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等。

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

根据《条例》规定,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并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省政府确定的国有重点林区森林、林木和林地,省政府批准的用海、用岛和无居民海岛的不动产登记。

同时,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不动产登记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条例》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条例》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期申请房屋所有权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不动产登记体系·问与答

不动产统一登记都登记什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登记的适用对象方面,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此前房产证还有效吗?是否需换发?

旧证依然有效 ,权利随动随换。

济南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杜建刚

我们也是本着随动随换的原则,也就说你的房产动了,比如说你进行出让,或者抵押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来办理业务的时候,随着你的房产变更,我们给你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如果你的房产不产生这些改变的情况下,建议不用过来换发,这些证书还是继续有效的。

不动产登记推出后房价是否会下跌?

很多人认为,不动产登记将成为让房价快速下跌的一剂猛药。对此,相关专家对记者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出台对房价的影响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因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影响房价。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系主任 朱道林

这次我们国家之所以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把原来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登记,把它整合在一个平台一个系统一套证下面,它可能对房价的影响并不是那么明显。

房价本身也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形势,金融的环境,供求关系乃至相应的政策等等。

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助于反腐败?

酝酿多年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进入全面运行阶段,意味着居民拥有房屋的情况“全透明”。很多人希望不动产登记能够遏制官员腐败。

专家表示,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初衷不是以反腐为目标,但是如果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依法查询的话,确实可以迅速查询到以人为单位的名下所有不动产,这会对贪腐官员起到震慑作用。

普通人如何查询不动产信息?该如何查询?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须证明有利害关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的说明;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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