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打高尔夫球,偷换公车车牌再私用、醉驾还和“自家”交警大打出手……昨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八小时以外”违规违纪问题。除醉驾和违规经商者被撤职外,其余相关人均被处以警告处分。
■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粤纪宣
典型案件1
揭西县副县长刘小电
38次违规打高尔夫球
经查,2012年底至2014年底,刘小电在揭西县京明高尔夫球场违规打球共38次,其中35次使用他人会员卡附卡支付打球费用共1.2万元,违反廉政纪律,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典型案件2
新丰县公安局政委廖剑
公车换牌照后私用
2015年4月4日至6日(清明节日期间),廖剑私自将公务用车的粤O车牌号码换成粤F车牌,用于送亲戚回老家、探望朋友等与公务无关的事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典型案件3
韶关市发改局重点办主任张素静
违规经商办企业
2008年至2014年,张素静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以亲属名义违规入股民营企业,获取私利;违规放贷,获取高额利息;与亲属合伙经商营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典型案件4
梅州森林公安梅江派出所副所长郭旺祥
醉驾打交警
2014年6月16日晚,郭旺祥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并与正在处理交通事故的两名交警发生争执推扯,拳打脚踢导致两名交警轻微伤,因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