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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贵州杀人犯杨明喊冤20年终判无罪曾拒绝减刑

发布时间:2015/8/12  浏览数: 4841 次  浏览字体:[ ]
  

宿迁律师网:51岁的杨明扶着83岁的母亲周德英在地上坐好,双膝跪地磕了三个响头。这是服刑整整20年的杨明,走出贵州省铜仁监狱后做的第一件事情。2015年8月11日贵州高级法院再审后宣判,杨明无罪。20年前的1995年2月18日贵州天柱县发现一具高度腐烂女尸。同年8月28日杨明被捕。次年12月26日,杨明被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为杨明辩护的律师张磊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杨明一案能有这样的结果,贵州省检察院的一份司法建议书起到了关键作用。

四世同堂 迎接释放

8月11日上午,在贵州铜仁监狱,贵州高院宣判杨明无罪。宣判程序大约进行了40分钟。法院宣判后,杨明签收了法律文书。铜仁监狱当即给杨明办理了释放手续。

走出监狱的杨明先恭恭敬敬地给母亲磕了三个响头,随后在一家4代23人的簇拥下,坐上一辆借来的红色轿车,回到贵州天柱县城的家中。

在县城里家人放炮庆贺,中午在一家餐馆聚餐。杨明的妹妹杨孟贞电话里一再感谢大家的关心,非常抱歉地说,这一天全家都很忙,实在没时间接受采访。

对于贵州高院宣判杨明无罪的结果,辩护律师张磊说他和杨明家人一样都早有预期。据说宣判前,杨明的家人也得到了一些消息。

20年前 被判死缓

让杨明蒙冤的是20年前发生的一起案件。

1995年2月18日,贵州天柱县城南门路边的一个荷花塘的下水道口,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年轻女尸。死者系县城一王姓女子。

当年3月28日,距荷花塘100米左右的天柱火电厂职工杨明被警方拘留。8月28日杨明被批捕,后警方宣布案件告破,称死者王姓女子1995年1月21日被杨明杀害于自家开设的卡拉OK歌厅,后移尸荷花塘。

1996年11月1日,当地法院审理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当年12月10日,当地检察院重新起诉,但没有增加任何证据。12月26日当地法院认定杨明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缓。

不要减刑 拒绝认罪

2013年北京律师张磊接过了为杨明申冤的接力棒,为杨明及其母亲周德英提供法律援助。张磊说,援助是免费的,自己至今没有收过杨明家一分钱。

通过与家人的交流、法院阅卷、到会见了杨明本人,张磊认为杨明是无辜的。

他一共到铜仁监狱会见了杨明三次,至今仍记得每次都在下雨。

当着张磊的面,监狱管教人员劝杨明“认个罪,服从改造,还可以减刑,也不影响申诉”。杨明回答说,自己根本就没有做这个事。他不服,也不要减刑。杨明说,要不判我“无罪”,要不我就死在监狱里。

申冤20年 5个月翻案

20年来,杨明牢底坐穿;20年来,他的家人和律师不停申诉,向当地政法委、人大等各级部门写了上千封信,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直到今年2月28日,该案迎来了转机。

那天,律师张磊在网上公开向贵州省检察院“喊话”。公开张贴了一封信——《就二十年前贵州天柱杨明“故意杀人案”致贵州省检察院领导的信》。

该信中说:“为了配合、协助贵院重新调查杨明案,本人撰写了一份杨明案的申诉合理法律意见,从本案的关键事实问题上分析论证杨明案确系冤案,希望能够为贵院复查本案提供一些参考。”

出乎杨明家人和律师的意料,贵州省检察院很快启动了复查程序,不久后,便给贵州省高院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函,建议再审杨明一案。

今年6月11日,再审开庭。当天的庭审过程很快,法庭上也没有出现激烈辩论,因为控辩双方都认为杨明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到昨天杨明获释,案件过去了20年,但从律师“喊话”到彻底翻案,只用了5个多月。

法院再宣判时已告知杨明,他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目前杨明及其家人还没有讨论过这件事。

另一方面,杨明所涉杀人案的真凶至今还未落网。当年这起案件曾有过线索指向其他人,但案件过去20年,重新侦查已难比登天。

对话

一份“司法建议”成翻案关键

北青报:杨明被宣判无罪时你在现场吗?

张磊(杨明案辩护人):我在。

北青报:宣判前你想到会是无罪的判决吗?

张磊:对这个结果还是有预期的。因为开庭再审的时候,检察员的出庭意见就是,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时庭上没有激烈辩论,因为控辩双方的意见都一样。

北青报:杨明20年后被判无罪,关键在哪?

张磊:贵州省检察院的“司法建议”起了关键作用。贵州省高院接受了“司法建议”,启动了再审程序。如果按照法律程序,杨明想要翻案是要由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的。最高检启动抗诉程序很慎重,即便决定抗诉也不会那么快。

北青报:杨明一案20年来一直在申诉,没有结果,其中有什么阻力吗?

张磊:最大的阻力就是有关部门“不回应”。

北青报:这样的情况下,你怎么就确信杨明是冤屈的呢?

张磊:多方面情况吧。一是杨明母亲20年来一直在为杨明奔波;二是看了杨明案卷材料后,当年法院审理后曾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判杨明无罪。但法院没判杨明无罪,而是退回检察院,后来再起诉才判了杨明有罪;三是在监狱会见杨明后,他坚决不认罪,拒绝减刑,宁可死在狱中的态度,让我确信杨明是无辜的。

这起案件的证据太薄弱,这是当年司法环境下的一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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