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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将成立

发布时间:2008/8/3  浏览数: 2268 次  浏览字体:[ ]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将成立
 

本报讯(驻京记者/吕天玲)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得到消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国家工商总局成立“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反垄断法》实施的相关具体工作。

据悉,为了配合《反垄断法》8月1日顺利施行,国家工商总局将于近日下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反垄断法〉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反垄断法》实施为契机,提升反垄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与《反垄断法》相关的配套规章已着手论证、研究,相关机构和执法队伍的组建将从组织、人员、培训等方面展开,以全面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按照“三定”规定,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协议除外)等方面的工作;国家发改委将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协议行为;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工作。

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介绍,新成立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将承担以下工作: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查处全国范围内涉及垄断协议(价格垄断协议除外)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案件,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负责上述反垄断大要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对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进行督查。

据介绍,在反垄断执法队伍方面,全国工商系统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队伍将成为反垄断执法的主力,继续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增强我国经济活力和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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