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某单位职工张某在下班途中因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昏迷住院,后经交警部门处理,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车辆司机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的父亲找到我,委托我帮其处理该交通事故,接受委托后,首先查明肇事车辆系某公司所有,并缴纳了相关保险,处理过程中多次联系车主,让其支付了住院治疗费用50余万元。治疗结束后,经多次和车主协商不成,准备好证据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最终该公司迫于压力和我们达成了调解意见,除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外,另外赔偿30余万元费用。同时,我又帮助张某申请了工伤认定,并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最终其单位支付了3万余元的费用,并且每月由社保中心为其发放2000余元的工资及护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