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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点评宿迁日报文章被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收录

发布时间:2013/5/28  浏览数: 4944 次  浏览字体:[ ]
  

  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点评宿迁日报文章被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收录。原文链接网址:http://jingji.cntv.cn/2013/03/11/ARTI1362981819971565.shtml

    原标题:取快递时是先验货还是先签字? 律师:先验货才可维权

    中国江苏网讯(见习记者 王鹏) 时下,网购越来越流行,而“先签字后验货”几乎也成了快递行业的“潜规则”。而这一规则也是消费者对网购最不满意、最希望商家改善的问题之一。网民小萝莉拨打本报热线电话报料,称自己在网上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但是自己已经签了字,送快递的工作人员已经离去,她只好亲自去快递公司办理退货手续。

  “先签字后验货”成习惯出现问题惹麻烦 

  家住宿城区的小萝莉在市区某家私企上班,网购早已成为她生活中的一部分,据小萝莉介绍,每年花在网购上的费用都过万元。“我会在网上买点衣服、化妆品和一些其它的生活用品,基本上每个星期都会遇到‘先签字后验货’的快递。”因一直以来,小萝莉所购买的产品并没有出现问题,所以她对“先签字后验货”早已习以为常,直到昨天上午她在网上所购买的产品发现问题后,这才意识到这种现象的弊端。“为了方便从来没有先验货,都以为不会有问题,太大意了。”小萝莉说。

  “先签字后验货”这种做法固然方便,但是存在很大的弊端,小萝莉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后,及时联系了卖家客服,向其反映了具体情况,经过沟通,卖家也同意退还她当初所付的价款,但是需要她亲自去办理退还手续。“要不是因为钱不少,我都不想退了,太麻烦。”

  律师:应“先验货后签字”市民应学会维权 

  针对小萝莉遇到的情况,宿迁律师网律师姜亚春表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是先验货后付款。“从2012年5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如出现快递人员不让验货的情况,消费者可拒绝在收件单上签字。”姜亚春说。该标准还规定:“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对于代收货款快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可先验收内件再签收。”

  姜亚春表示,由于网购是第三方支付的消费模式,如果快递公司在把货物送给收件人并签收后,收件人仍然有权利验货,再确认支付;倘若发现货物损坏,可以通知第三方拒付价款,并通知卖方,要求退换货或要求降低价款。“由于快递服务合同是快递公司和卖方签订的,而快递公司义务的履行则是以买方签字为准,如果买方未签字,则快递公司就无法履行合同。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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