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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江苏省泗洪县四河乡人将邻居杀害并抛尸杀害妻子情人后肢解抛尸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3/1/27  浏览数: 8021 次  浏览字体:[ ]
  

  因妻子与邻居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最终被激怒的江苏省泗洪县四河乡人宋某某将邻居曹某某杀害,并抛尸于我省明光市泊岗乡西泊村西边的淮河故道。近日,宋某某被滁州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受害人曹某某与宋某某为村邻又是棋友,曹某某经常到宋家下棋,凭借能说会道赢得宋某某之妻韩某某的好感。1998年夏日的一天,乘宋不在家时,两人发生了关系。后两人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宋某某发现两次,但曹某某没有收敛,反而采用传递书信的方式继续与韩某某保持联系。

  去年5月8日、9日,宋某某在其家厕所墙上的砖块下发现了曹某某约韩某某见面的书信,心生愤怒。 5月10日22时许,曹某某前来,宋某某便持尖刀、木棍到门外追赶往北跑的曹某某。曹某某跑到一菜地时被围网绊倒,追赶而来的宋持木棍击打已经倒地的曹某某头部。随后,曹某某挣脱跑至一草堆旁,宋某某追上朝其上身猛刺数刀,致曹某某右腋下、右腹部、左胸背部受伤,最终当场死亡。

  随后,宋某某沿河边小路将曹某某的尸体拖到淮河岸边的一条水泥船上。为了掩盖罪行,被告人将曹某某尸体肢解抛尸在我省明光市泊岗乡西泊村。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杀人犯罪事实,系坦白。被害人曹某某与被告人之妻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直接引发本案,存在明显过错。法院根据被告人宋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作出上述判决。(李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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