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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以杀人疑犯关押看守所8年后无原因获释

发布时间:2012/3/20  浏览数: 1908 次  浏览字体:[ ]
  

  萧县一“死囚”莫名被放14年,无人过问?

  他在岁月里长长叹息

  记者 雷强  文/图

  一名故意杀人案“凶手”归案后,时隔4年半才被起诉;再审开庭审理后,14年竟无下文。在看守所中度过8年时光的死囚祖宝莫名其妙地被放回了家,至今无人过问……

  朋友间匆匆一别竟成永远的痛

  2012年2月22日,萧县圣泉乡,营子村,小郭庄。

  46岁的祖宝倚着墙坐在一只小凳子上,正与自己的父亲争论着什么。见到突然到访的记者,他连忙站起来。顾不上拍打在墙上蹭的满身灰尘,迅速用衣袖擦了一下双眼,迎了过来。虽然速度很快,但记者还是看到有泪珠挂在他的脸上上。

  “俺爹正在和我吵,说我不该找你们过来。让我算了,安安稳稳过日子。”安排记者落座后,祖宝解释了自己落泪的原因。经此一解释,记者才发现,祖宝70多岁的父亲祖胜俊,也是满脸的浊泪。“我让他别搞了,算了。这样还能过个安稳日子,要是再闹的话,说不定还会遇到什么事。”祖胜俊一脸的无奈:“十几年了,没个说法,还有搞头吗?”

  “1991年1月16日下午,我到王小屯找万民一起去捕鱼。当时,万民家找人在修剪梨枝,就说晚饭后一起去。”平定情绪后,祖宝开始向记者介绍当年的情况:“晚饭后,万民和我一起去捕鱼。刚上村口的萧刘公路,迎面来了三个人,万民用手电筒照了一下,不料对方开口就骂。

  万民的脾气很火爆,当时就回了一句。见万民回嘴,对方又骂了一句。还没等我回过神,万民就撵上去,一下子打倒了其中一个人。我立即赶到万民身边,这时万民喊了一声‘二宝,快跑’。我才发现,在其中一人被打倒后,另两人开始扑向万民,倒在地上的人也开始扑向我。我连自行车也顾不上骑,就往路旁的林子里跑”。

  被捕4年半后才送上法庭

  “1月17号(1991年)早上,一大早,我就听我妹妹说万民被人杀了。他和祖宝关系好,知道后,我就立即跑回家问祖宝知道不知道情况。”祖胜俊告诉记者:“回来一问,祖宝说当晚和万民在一起,我就慌了。”

  “就在我和父亲说话的时候,公安局的警察来了,把我带到了派出所。”说到这,祖宝的眼泪再次流了下来。“在派出所里,我把当晚的情况说了。警察问我是哪三个人?我说不认识。他们就说我不老实,然后开始对我进行审讯。最终,我没有办法,不得不承认是自己杀了万民。我冤啊!1月24日,我被送到了看守所。3月18日,我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见到检察官后,我开始翻供,但结果没人理我。”祖宝擦了擦眼泪后继续说:“我不知道办案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但我在看守所被关了4年半后(1995年6月),检察院才把案件起诉到了法院。开庭后,在法庭上,我大声地喊冤,没人理我。开庭1年多后(1997年),法院才下达了判决书。而且判决书上说的起诉时间与起诉书上的落款时间整整相差了一年。”

  在祖宝出示的起诉书上,记者清晰地看到了落款的时间为1995年6月2日,而判决书上注明的则为1996年11月18日。判决书上的罪名为故意杀人罪,量刑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宣判时间为1996年12月6日。

  关了8年后稀里糊涂被放回家

  “案件宣判后,我立即向省高院上诉。当时我一点也不怕,想的是省高院肯定会还我一个清白的。”祖宝告诉记者:“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实在是可笑,说我杀人的原因是为了一根烟的好坏。”

  随后,记者又在省高院对此案的裁定书上看到:本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案件发回重审后,法院开了一次庭。当时的时间是1997年10月22日。”祖宝告诉记者:“开庭后,法院一直没有宣判,而我仍被关在看守所中度日如年。” 

  “1997年10月22日开过庭后,我在看守所等待着判决,但一直没有声音。”祖宝说:“开庭一年多后,我突然接到公安局的通知,说可以回家了。1998年11月30日回家后,我还在等着判决。结果仍然没有音讯。我父亲陪我多次到公安去问,公安说取保的期限还没有过,让再等等。直到1999年12月9日,取保候审被解除,我也没有等来判决。”

  “被关了8年,又稀里糊涂地被放回家。我感到要是没个说法,对不起为自己奔波的爹娘。”祖宝告诉记者,从被释放回家后,14年来,他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往法院和公安跑几趟,问问情况。但至今没有一个部门给他任何说法。

  在萧县公安局,局长单严法详细了解情况后表示:“从法律意义上说,祖宝是无罪的。但,在真凶没抓到之前,谁都不能排除嫌疑,也就不可能给他个文字性的东西....。。”而宿州市检察院曾参与该案办理的检察官则表示:“案件到这种程度,如果祖宝是嫌犯,就抓起来移送检察机关;若不是,必须撤销案件,要给别人一个交代。”

  全家人20多年人前抬不起头     

  “生不如死,生活就像要饭的一样,人人看不起” 祖宝的妻子窦红影这样描述丈夫被抓八年中自己独自一人带着两个幼小的孩子所过的不堪回首的日子。

  现年46岁的窦红影,看上去明显比同龄的妇女显得苍老些。窦红影哀叹道“这都是丈夫因杀人案被抓后的八年中日日夜夜悲愁的”她告诉记者自己和祖宝同岁,祖宝被抓时大孩子刚刚一岁,小儿子还没出生。

  窦红影在回忆21年前的痛苦往事时,变得满脸哀愁,还不时的抽泣起来。她怎么也不相信丈夫会杀人。

  “吃的没吃的,穿的没穿的,天天以泪洗面”,在祖宝没出事的时,家里的生活就靠着两亩地的收成和丈夫到外打工,来维持。虽说不上多富裕,但日子天天过的还是满幸福的。自从祖宝进去后,家里失去了一个人的收入,两亩地又能有多大的收成,家里的生活每况愈下。在后来祖宝又被判了死刑,真个家就像塌了天。那八年里自己是天天以泪洗面,生活在哀哭中。”

  窦红影告诉记者,在丈夫出事的半年后,小儿子也来到了这个世上。当时,在家里生小儿子时,自己最需要丈夫陪在身边时,丈夫却不能陪在身边,自己当时就号啕大哭起来,后来又担心哭会影响奶水喂小孩,自己只有忍住眼泪坚强的硬挺着。就这样家里生活就更加困难了。

  出狱后儿子不认识自己的父亲

  “丈夫被判死刑后,我带两个小孩艰难的度日。有些好心的邻居就善意的劝我,说你丈夫看样也没有希望出来了,你还不如趁着年轻离开这个家,另外寻找自己的幸福。可是我一看到我两个幼小的孩子围在我身边,需要我的照料。孩子的爸爸已不在身边,我再离开他们,两个孩子就变成了无爹无娘的孩子了,那孩子会更加的无助和可怜。”

  “每年最难熬的就是过年的时候,看到周围的邻居家家户户都欢欢喜喜,一家其乐融融,而我家孩子哭着要找爸爸,我又上哪里给孩子找回爸爸,我的心就像滴血的痛,抱着两个幼小的孩子痛哭。”

  窦红影表示:“在平常的日子里由于家里失去劳动力,生活一天不如一天,孩子穿的衣服都是别人送来的,有时有些好事的村民还在背后指指点点,这让我和孩子有很大的自卑,很少外出,感觉低人一等,到现在孩子都长大了孩子的性格还是很内向的。”

  “当时我就想为了孩子我也要坚强的活着,我也坚信我的丈夫没有杀人,一定会回来的,就是抱着这样的信念我苦熬着我人生最痛苦的八年。就在八年后丈夫取保候审出来后,儿子见到他是都不敢靠近他,对他很陌生,在我反复告诉孩子,这就是你们要找的爸爸的情况下,经过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孩子才慢慢和祖宝熟络起来。”

  在记者采访就要结束时,窦红影指着家里有多处开裂的瓦房说,这房子还是三十年前的老房子,家具也都是30年前的,现在那会有人用这样的,这都是丈夫八年的牢狱给家里带来的各个方面永远无法弥补的伤害。

  只要还有一口气一定要找到真凶   

  祖宝的父亲祖胜俊告诉记者,自从儿子出事后,他们老两口白天黑夜都不能安睡,每天满脑子都是儿子的事情,每天为儿子的事情奔波。

  “在每次去县城市,自己都不敢靠近马路中,都是怕自己万一走神,出什么意外,天天就是在高度疲劳中度过。但我一直坚信我的儿子不会杀人的。”

  “祖宝被抓走后,我在打听儿子情况的同时,也在四处打听当晚的情况。”祖胜俊表示:“因为当时天太黑,没有人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就一个庄一个庄,挨家挨户地问,当天晚上有没有人在路上看到他们打架。这一带所有的村庄我都问遍了。却什么也没有问道。”

  “后来,我想,村庄里问不到,这一带开车的肯定有机会碰上,就一辆车一辆车地去找,去问。结果还是没有结果。”祖胜俊在说这话的时候,显得很沮丧。

  “只要我们还活着,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一定要找出真凶。”祖宝坚定地对记者说:“出来后,家里一贫如洗,我不得不先打工养活孩子。但,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线索。不为别的,为我自己洗刷清白,也为我死去的朋友能够瞑目。所以,我永远不会放弃的,不管自己的事情能不能得到解决。”

  结束在祖宝家的采访后,记者立即赶赴死者万民家所在的王小屯。在王小屯,万民家的大门紧闭。与万民家一墙之隔的王大爷告诉记者,万民出事的时候,已经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万民死后,万民的妻子带着女儿改嫁他乡,留下一个儿子与万民的母亲相依为命。

  “万民和祖宝两个是最好的朋友,说什么我们也不相信他会杀万民。只是万民家的孩子太可怜了,大孩子当时只有4岁左右。要不是这些年万民的兄弟姐妹资助,这个孩子是长不大的。你们来的前几天,孩子外出打工去了。老太太身体不舒服,到县城看病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好好的两个家就这样散了。”

  公安:祖宝在法律意义上是无罪的 

  祖宝最后一次开庭被释放后,至今已有14年。到底是开庭后一直没有宣判,还是另有隐情?记者采访了当时办案的公、检、法等单位。

  “按年头算,这应该是在我前5任局长手里发生的事。”萧县公安局局长单严法在办公室接待记者采访时首先表明了时间的顺序。“这个事情,从法律意义上来讲,祖宝是无罪的。因为,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法院没有判他有罪,又找不出他有罪的证据,他就是无罪的。但,这个案子在真凶没有抓到之前,谁都是调查对象。所以,现在谁也不敢给他一个文字性的东西。一旦真凶抓住了,肯定会给他文字性的东西。到时候,按照办案的分段程序,该谁赔偿的赔偿。”

  法院:案子早就退回检察院了

  “这样的案子,怎么会开庭后不宣判呢!”在宿州市中院,通过宣传处的安排,当年主审此案的法官王某某表示:“省高院发回重审后,这个案子被安排到审监庭审理。开过庭后,法院觉得案件确实存在事实不清的问题,就以内部函的形式退回了检察院。因为当时是1997年新刑法颁布实施之前,所以按照老刑法的规定,案子退回了检察院。”

  检察院:将进行追查问题根源

  在宿州市检察院,当年负责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张曙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当时他是承办人。“这个案子当时我们退回公安好几次,因为适用的是老刑法,所以可以退3、4次。后来,省高院发回重审后,法院把案子退了回来。我们审查后发现,确实存在问题。一是祖宝反映当时公安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另一方面是死者身上有两处伤口,一处在胸前。另一处在后背。后背的伤是死后刺的,所以,我们就把案子退回了公安。”

  “这个案子我有影响,当时也参与办理的。”宿州市检察院公诉处的一名检察官表示:“案子后来是退了。虽然是退了,但你公安应当再进行补充侦查。侦查出来后,再移交检察院。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别人有罪,就应当撤销该案,还别人一个清白。”

  当记者结束在宿州市检察院采访时,该院宣传处王处长表示:“这个情况,我们将立即向院领导汇报。这个属于检察院的权限范围,我们要查查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争取早日将此事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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