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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公务人员被曝多次性虐怀孕妻子并有家暴行为,引起广泛关注

发布时间:2012/2/15  浏览数: 1725 次  浏览字体:[ ]
  
庭审后,阿梅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新快报记者 张恩杰/摄 
庭审后,阿梅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新快报记者 张恩杰/摄


 

  统筹: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采写:新快报记者 麦翠如 杨晓霞 张恩杰

  新快报讯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公务人员被曝多次性虐怀孕妻子并有家暴行为,引起广泛关注。昨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涉事男子王某天与左某梅离婚一案 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从下午3时持续到晚上9时10分,女方提出离婚和20万元的精神赔偿的要求,男方同意离婚,但拒绝赔偿。庭审中,双方就家暴、性虐等问 题所陈述的观点完全对立。

  双方激动临时休庭5分钟

  经过6个多小时的庭审,晚上9时多,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走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大楼。面对媒体,阿梅哭诉着表示,在法庭上,她提出了包括离婚、当庭 通过媒体向女方父母道歉、赔偿20万元精神损失费等三个要求,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王某天同意离婚,但是拒绝支付20万元。“王某天提出和解,不会给我损 失费,后来说最多给5000元”。

  据阿梅的父亲表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家暴、性虐等问题所陈述的观点完全对立,互相指证。“开始王某天情绪很激动,说话嗓门也提高了。到后 来,对于王某天‘恶人先告状’,我女儿的情绪就有点失控。”阿梅的父亲告诉记者,在庭审过程中,当听到王某天说12月16日的冲突,是女方父亲先动手打人 时,阿梅当即全身颤抖,说不出话,身体出现异常,法院临时决定休庭5分钟。

  庭审中,阿梅的父亲作为证人被传唤出庭。他告诉记者,12月16日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当时王某打掉了他两颗牙齿。而在法庭上,“王某天对法官说是我先动的手,他一直处于防卫,没打过我。”说到庭审,阿梅的父亲几度哽咽,双手合十放在腿上,两条腿不停地颤抖。

  阿梅告诉记者,她所提出的20万元精神损失费赔偿,是在其律师的建议下提出的,并非狮子大开口。“不管最终他给多少,我一分都不会要,全部捐给当地慈善机构,但他必须当庭向我父母道歉,这个没什么商量的。”

  一一回应男方否认指控

  对于阿梅的种种质疑,王某天一一回应。他称,自己在博爱医院从未强暴过妻子。“你想想,洗手间离病房才两三米的距离,有那么多病友在,如果我强暴她 了,她可以喊叫,病友们也会及时救援。相反她却因为流产,坐着轮椅,行动不便,主动叫我抱着她下床去洗手间解手的。”王某天还称,妻子所提到的自己在西区 马路边强暴她,根本就没这回事。

  对于阿梅所说的婆婆和丈夫赶她走一事,王某天表示,他们从未动过阿梅的包裹,“至少她的提包上没有我妈的指纹,是她自己打包要走的。”王某天还向媒体 记者出示了他所穿过的一条衬衣,“你瞧,她们(阿梅娘家)说,我在家里打伤她们,却不提她撕扯着我衣服的事,上面的血迹,是她父亲打伤我留下的。”

  王某天表示,结婚没多久双方常因一些小事争吵,“她脾气很暴躁,经常在家里胡闹,电视、冰箱、洗衣机,都被她砸光了。她和我父母通电话时,都会大骂一通”。

  对于妻子索要20万元精神赔偿,王某天表示,结婚才两个多月,真不知道她那20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对于经法院调解,妻子又将精神赔偿金降到10万 元。“即便这样,我还是要等法院判决,至于承诺的5000元,那是我作为一个男人,一个丈夫,对于女性的一种关怀与补偿,这并不是所谓的精神补偿金。”

  法院通报

  涉事男子已被停职处理

  就王某天夫妇的家庭纠纷案件,昨晚9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了通稿称,王某天夫妇的家庭纠纷,该院工会等相关部门自去年12月中旬接到第一次投诉以来,相关领导先后十多次与王某天、左某梅及双方家人见面、调解,力争妥善化解矛盾。

  通稿表示,经做工作,王某天、左某梅双方同意妥善处理彼此纠纷,但今年1月17日左某梅采取网上发帖的方式,双方矛盾再次激化。今年1月9日,左某梅向市第一法院起诉离婚。

  通稿称,昨日,市第一法院对该离婚一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近日将公开宣判。同时该院决定:一是从2月14日起,对王某天进行停职检查;二是成立专门 调查组,彻查调查报道反映的私刻公章一事,并将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将向媒体公布。该院表示,历来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欢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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