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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权利义务告知

发布时间:2009/5/12  浏览数: 2720 次  浏览字体:[ ]
  

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1、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反诉、申请执行。
    2、当事人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载明委托事项。
    3、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4、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5、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6、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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